常見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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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AQ's

香港稅務常見問題

香港公司每年只須繳付利得稅,合資格的有限公司首200萬港元利潤的稅率為8.25%,其餘利潤按16.5%徵稅;獨資或合夥業務,兩級制稅率分別為7.5%和15%。

所有在香港有應課利得税利潤的實體都可按兩級制利得税率課税,除非該實體已有其他有關連實體被提名以兩級制利得税率徵税。

在利得税兩級制下,法團及非法團業務(主要是合夥及獨資經營業務)首200萬港元應評税利潤的利得税率分別按8.25%及7.5%徵稅。法團及非法團業務超過200萬港元的應評税利潤則分別繼續按16.5%及15%徵税。

香港公司可以自由選擇年結日,一般會跟隨香港政府課稅年度以每年的3月31日或跟隨公曆以12月31日作為年結日。

只有捐贈給已獲認可的慈善機構的捐款可獲准扣除。捐款的總額須不少於$100,以及不超過應評稅利潤之35%的部份可獲准扣除。

已獲認可的慈善機構名單︰
https://www.ird.gov.hk/chi/tax/ach_search.htm

由於政府一般於年結後接近一年才發出繳稅通知書,因此稅務局會先依據上一年度的利潤/薪金估算並預收當年度的稅款。

香港公司常見問題

需要擬訂公司名稱及選擇公司的類別,然後填妥法團成立表格、公司組織章程細則、致商業記署通知書。

非香港居民也可以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,並出任股東及董事職位。

公司秘書須要通常居於香港,或是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地點的法人團體,因此非香港居民不能擔任公司秘書。

一間私人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一名個人董事。若公司只有一位董事,公司秘書不能同時由該位董事兼任。

公司可以註冊一個英文名稱及/或中文名稱,但不能使用中英文字組合而成的名稱。

若擬註冊的公司名稱與另一公司名稱相同,該公司名稱將不會獲批。

公司的中文名稱必須是繁體字。

根據香港法例,所有在港註冊的有限公司必須委任一名公司秘書(Company Secretary)。公司秘書與私人秘書不同,主要負責法定合規、公司治理、維持法定紀錄、呈報周年申報表及與監管機構通訊,確保公司符合《公司條例》。公司秘書可由個人或專業秘書服務機構擔任。

私人公司在成立日的周年日42日內,需要提交周年申報表。

不可以,必須是香港地址。